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其价值依赖于标的资产(Underlying Asset)价值变动的合约。这种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,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。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资产(基础资产)的交易价格、交易时间、资产特征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,因此此类合约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,如期货。非标准化合约是指以上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,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,比如远期合约。
金融衍生产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,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,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,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,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。因此,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。保证金越低,杠杆效应越大,风险也就越大。
金融衍生产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1、零和博弈:即合约交易的双方(在标准化合约中由于可以交易是不确定的)盈亏完全负相关,并且净损益为零,因此称"零和"。
2、高杠杆性:衍生产品的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(margin).即交易所需的最低资金只需满足基础资产价值的某个百分比。保证金可以分为初始保证金(Initial margin),维持保证金(maintains margin),并且在交易所交易时采取盯市制度(marking to market),如果交易过程中的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,那么将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(margin call),如果投资者没有及时追加保证金,其将被强行平仓。可见,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。
金融衍生产品的作用有规避风险,价格发现,它是对冲资产风险的好方法.但是,任何事情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,风险规避了一定是有人去承担了,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就是将巨大的风险转移给了愿意承担的人手中,这类交易者称为投机者(Speculator),而规避风险的一方称为套期保值者(hedger),另外一类交易者被称为套利者(arbitrager)这三类交易者共同维护了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述功能的发挥。